忙,但祝进华却显然不是这样,不知道是他太冷血自私,还是我对结婚伴侣的要求太高。”
丁费思抱住费秀,鼻头一酸,
“那你明明知道,现在为什么还要嫁给他?”
费秀拍拍她的背,
“因为现在我有能力保证,哪怕他对我冷血,我依旧可以全身而退,说白了,是我二十多年都没能放下,我依旧是很爱他。”
丁费思眼睛微红,
“妈妈,你到底喜欢他什么?”
这么冷血自私的一个人,当初都不愿意嫁,何必二十多年后再回头?
但是过了这么多年,费秀已经很清楚自己对祝进华的感情了,她的确是无法自拔,不如和自己和解了。
嫁也没关系,现在男人对她来说只是一件饰品,一件衣服,并不是必须品,而他有些什么样的脾性,她已经无所谓了。
费秀想起当年的事,
“我大一入学的时候,他大四,是学校里的风云学长,喜欢他的人很多,我出身并不好,并没有想过能和这样的人产生交集,但是突然之间,他走到我面前,开始找机会和我待在一起,毋庸置疑,当时不过刚成年的我自然会对他动心。”
那段日子像做梦一样,一个鲜少被人关注,甚至还有些自卑的女孩子,突然被一个被很多人关注的男人喜欢,这种喜欢像是突然把人捧上云端,像中了彩票。
她全然被祝进华迷倒,他年轻,高大,英俊,一举一动都让她心动。
甚至直到现在,见到祝进华的一瞬,仍旧怦然心动,他浑然天成有一种风流的儒雅,如果他是药剂,那么费秀无疑是吃下了致死量,根本没办法摆脱这种心动。
而年龄的增加给祝进华带来的不是衰老,反而令他的魅力愈发蛊惑人心。
他像一个杀手,下手狠厉之后,却可以拿出手帕斯文地擦着手,再垂眸轻笑。
往祝进华身边扑的不仅仅是稍比他小几岁的女人,更多的是二十出头的小姑娘,对那些小姑娘来说,祝进华有致命的吸引力。
哪怕是飞蛾扑火。
费秀摸着丁费思的头发,
“费思,妈妈没有办法,妈妈是真的爱他,现在我已经活过半生,有了全身而退的能力,和他结婚,相当于给自己买了一个很喜欢的昂贵包,不是想借这个包让我过得多开心,而是满足一个长久以来的心愿。”
“你懂吗?”
如果祝进华再给她带来长久的痛苦,那么费秀有底气直接把这个昂贵的包扔掉。
丁费思眸中泪光闪烁,
“妈妈,如果他还是特别不好,你还有我,我会一直站在你这边。”
费秀轻笑一声,
“就是觉得有你,我才更有底气,我女儿那么厉害,大家都羡慕我有一个又能赚钱又有名气的女儿,你都不知道,家里那些七大姑八大姨有多羡慕我。”
丁费思破涕为笑。
费秀却缓缓道,
“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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