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3章 霍金斯家族_活在16世纪英格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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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衡。

  马修当然要去伦敦,霍金斯家族里,也是有主导权之争的。一个贵族身份,足以让这些姓霍金斯的人消弭不该有的心思。

  丹尼有个叫威廉的朋友,其实是远亲,也姓霍金斯。他们家以前是渔夫,现在玩的是海上贸易,获利颇丰。

  当然,也有姓霍金斯的成了管家打手,酒坊工人,手工业者,甚至雇农佃户。对于穷困潦倒的远亲们,安德鲁总是乐于拉一把的,工钱也相当公道。

  下午马修去了庄子里,他这个地主儿子喜欢抓粮食生产。他得看看今年的收成,谷仓有没有装满。

  自给自足是这个时代英格兰农民的特点,就算后来物价飞涨,也没有粮食危机,只有囤积居奇导致的供应不足。

  佃户数量并不多,他们热情的向马修打招呼。这不是马修长的帅穿的靓。而是安德鲁好几年没收他们的租子了。唯一的条件就是多余粮食只能卖给他,价格还很公道。

  不用掏一个子,就收获一帮铁杆支持者。有的佃户甚至以前跟安德鲁一样,是自耕农。

  在安德鲁慷慨解囊之后,土地换了主人,自耕农改善了生活,其他好像也没什么不同。为什么不卖呢?

  不用说,都是马修的鬼点子。羊毛收入稳定,粮食那点利润就可有可无了。

  所以,每次安德鲁组织砍伐森林之类的工作,大家都很积极,不但有免费的食物免费的酒,还能挣些工钱。为什么不参加?

  安德鲁收的粮食,几乎都用来酿酒。

  酒这种东西,在中世纪时就是刚需,没有可靠的饮用水,麦酒就成了劳动者的可靠饮水来源。

  不过,这些啤酒在英格兰是卖不动的。几乎所有的庄园甚至农夫,都会酿造麦酒自用。所以基本都卖给了港口的贸易船,它们的需求量一点都不小。

  比如威廉他老子每次回来,只购买安德鲁家的酒装船。因为不但品质好,安德鲁还会给他最低价。

  实际上,把货物运到目的地后,他不止一次的把酒也卖了个好价钱。

  马修在庄园主管霍金斯的陪同下,把谷仓看了个遍也摸了个遍。还和佃户霍金斯亲切交谈。最后在马夫霍金斯的要求下,看了他的小马驹。

  好吧,这些远亲远的连他老子都已经搞不清来历。

  这就是安德鲁霍金斯在他儿子马修的帮助下,构建的一个家族大网。

  很多“霍金斯”都要仰仗安德鲁霍金斯的慷慨,安德鲁也没有让他们失望。

  马修说,一呼百应,就是我们的保障,就没人敢动我们一根手指头。郡守也不行。

  普利茅斯所在,是英格兰西南部,属于德文郡。南面是大西洋与英吉利海峡交汇,向东偏北300公里就是伦敦。

  在大航海时代,英国人几乎都是从这里出发奔向海洋。他们脚踏漂浮的国土,与海浪搏斗,与敌人战斗。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,击破拿破仑的法国海军,炮轰阿拉伯解放白奴。足迹踏遍全世界,引领工业革命,最终成为日不落帝国。

  不过,1509年时,这个小国连贸易路线都被汉莎同盟控制着,只是个原料生产地。没人想到300年后是什么样。

  马修知道但看不到。

  他最初的想法就是吃喝不愁混吃等死而已。他现在身高比拿破仑高不了多少,但在英国人中并不算矮。

  但他的17岁弟弟丹尼却比他高了大半个头,浑身筋骨肉。

  为了天天吃喝不愁,为了保护自己的金币,他不得不断更进一步。

  周而复始。

  准备回去时,有个女孩喊道:“马修……少爷,听说你要结婚了?”

  他当然记得儿时的同伴。小时候他并不合群。一个成年人跟小屁孩们是玩不到一块的。但总有些人的善良让他记忆犹新。

  马修想了想:“不,不会。并且我明年春天会出门游历,你愿意作为侍女跟我一起去么?”

  这不是作贱。还记得么?侍女能名正言顺的成为王后。

  女孩顿时心花怒放,当一个农妇还是成为一个侍女?这还用选么?

  她从内到外都在喜悦,脚步还有些跳跃:“当然愿意……不过您准备去哪?”

  马修道:“伦敦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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