轻地叹了口气,李道对我说道:“算了,随你吧。”
“你打算什么时候走?”慕容雪问我。
“今天星期几?”我问。
“星期天。”李道说。
“明天吧。”我说道,“明天晚,去早了也没意思。”
我在同福馆又待了一会儿后,回家里去了,我需要一些时间来思考一些事情,李道他们两个要天黑才会回来,现在距离天黑还有一些时间。
明天我要走了,星期三是小彤,呃,我的前女友的婚礼,可笑的是,竟然还要让我一个前任去参加她的婚礼,她那是什么意思?
算了算了,多说无益,多想也无益。
回家之后我坐在床想了想,星期三是她的婚礼……我到时候不应该穿便装去了,得换一身正式点儿的衣服啊。
可是那种衣服我没有啊,这让我苦恼了,他大爷的,明天还要去服装店里买一身,靠,又要花钱了。
我忽然有很怀念当初为豪门办事儿的时候了,人家给钱可都是论万的,韩贝一次给了五万啊,他大爷的,我觉得这些钱当可能也有一部分是因为帮忙解决了她老公才给的。
无所谓,只要人家高兴不成了,她老公死的完美无缺,天衣无缝,起来谋杀之类的事情要好,没什么后顾之忧啊。
早知道这样的话,当时该多要一点儿,毕竟那么有钱。
想完了韩贝,我忽然又想起来了郑忠,那哥们儿死的惨啊,自己把自己都弄成了那个样子。李道说的确实没错,那些警察看来是管不了这些事儿了,也不想管这些事情,这样也好,至少我们没有了什么麻烦了。
关于买衣服的事情,我决定还是要李道和慕容雪跟我一块儿去吧,毕竟我又不会挑衣服。
晚他们两个回来的时候,我跟他们说了,还没等我说完话,慕容雪踊跃的对我说,行行行,到时候我们两个跟你一块儿去吧。
第二天一早,我们开车去了市区服装城,这里全都是卖衣服的,有专卖店也有小铺子,各种档次的店应有尽有,各种各样有钱没钱的人也是应有尽有。
现在是大夏天,在服装店附近,总是不会缺少女人的身影,她们简直是这里的统治者,而且穿着有些惹火,超短裙下露出来的雪白的大长腿让我心里痒痒,还有靓丽的高跟鞋踩在地发出的“哒哒”的清脆的声音,像是踩在我的心头一样。
好吧,我承认面的那一段写的有点儿恶心人,但是这是事实。
慕容雪没有像她们那些女人一样穿着超短裙或者高跟鞋一类的衣服,而是穿的普普通通的牛仔裤和白色的t恤,还有白色的运动鞋,配她的高颜值,简直是这附近的一股清流啊。
话不多说,还是把重心转移到我的身子来吧。
我看着这条街全部都是装饰的很漂亮的服装店有些眼花缭乱的,慕容雪显然对这里轻车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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